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多媒体)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WJCG(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开标日期: 2020年3月1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庆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2号
中标金额:(略)整(443000.00(略))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仲春、张玲萍、何红、刘仁、陈龙
采购人名称:望江县第四中学
地址:望江县华阳镇(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项目(略)
联系(略)
公告期限: 2020年 3 月 17 日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望江县第四中学或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联系(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望江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望江县财政局
联系(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望江县第四中学
2020年3月17日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pdf
[zjg20(略)01]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多媒体)采购(二次).AQZF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x
附件:
投标报价明细表.doc